日前,《包钢(集团)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制定下发。公司将依照进一步改善厂区环境面貌,坚持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,打造“绿色包钢”的总体要求,对包钢环境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督考核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包钢生产部(安环部)是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。生产部、各二级单位及分、子公司共同组成包钢环保监督管理二级网络,主要监管环保法令、方针、政策、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,各单位年度环保计划的完成,“三同时”的执行和环保审批情况,环保设施同步运行情况和设备状况,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,以及污染源限期治理完成情况等。
在“对环保违章的处罚办法”中,《办法》对建设项目环保“三同时”、环境治理监督管理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、环境监测管理、危险废物和放射性物体的监督管理、排污申报等项目,作出多达34个小项的严格细致规定。